欢迎来到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上一篇:已经是最新 下一篇:通气条件告客户书

开放式厨房相关规定

一、天然气通气前厨房装修注意事项:
1.请勿擅自改变厨房墙体、门窗、面积,厨房预留的门洞应设置符合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实体门与卧室、起居室(客厅)等非用气房间隔开;厨房不得兼做住宿、库房等其他用途;确保厨房保持良好的通风。
2.请勿擅自改动气表、管道等燃气设施,燃气设施不能被橱柜、吊顶等包裹或暗封,燃气管道不得作为其他电器设备的接地线使用。如需改动燃气管道,请致电成都燃气24小时服务热线028-962777。
3.新用户通气时我公司免费安装燃气用具连接专用软管。若用户自行安装软管应采用燃气专用软管,软管不应有变形、开裂现象,软管中间无接口和三通,长度不应超过2米,软管不得敷设在灶具上方,位于燃具侧上方的软管与燃具边缘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30cm。
4.热水器必须安装烟道,宜采用热水器生产厂家配套提供的专用烟道,禁止使用直排型热水器,烟道安装要求:
(1)烟道严禁穿卧室、浴室、卫生间、客厅;
(2)居民用气设备水平烟道长度不得超过5m;
(3)烟道弯头不宜超过4个(强排型除外);
(4)距燃烧材料的顶棚或墙的净距不小于25cm;
(5)烟道对接严密,固定牢固,无破损;
(6)烟道出烟口应有效伸出室外,并安装风帽,网状风帽的出烟孔需全部伸出室外。
5.推荐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热水器。燃具与燃气管道水平净距不小于30cm,灶前管与燃具水平净距不小于20cm,燃气管道在燃具上方通过时,应位于抽油烟机上方,且与燃具垂直净距大于100cm。
6.电线、插座、配电箱与燃气设施安全间距要求:
(1)燃气管道与电源插座、开关的安全间距不小于15cm;
(2)燃气管道与配电箱电表的安全间距不小于30cm;
(3)燃气管道与明装的绝缘电线的安全间距不小于25(平行),10cm(交叉);
(4)燃气表与家用燃气灶、热水器水平净距不小于30cm;
(5)燃气表与配电箱、电表的水平净距不小于50cm;
(6)燃气表与电源插座、电源开关水平净距不小于20cm。
二、国家相关规范及解释
(一)国家规范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12-2013《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第4.2.1条“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等隔开”,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均有相关要求:“燃气设备严禁设置在卧室内;户内燃气灶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厨房、阳台内;燃气热水器等燃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厨房、阳台或其他非居住房间。”
(二)条文解释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风险
1.条文解释
客人在客厅留宿或休憩自然无法杜绝,客厅自然在一定时段承担卧室的作用。卧室作为休息睡觉之处,对燃气泄漏不易察觉,对油烟等有害物敏感,其与用气场所应予以物理隔断,同时也要确保卧室有其它通风换气出口,方能保证人员夜间休息的空气流通安全与防油烟等的卫生条件。
厨房与卧室、起居室(厅)隔开,以防止泄漏燃气和烟气危害人生安全,厨房与卧室、起居室(厅)分别具有自然通风条件是居住者的基本需求。
2.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用气安全风险
(1)若厨房不封闭、没有门墙,火势很容易向其他场所蔓延;可燃气体可能泄漏并悄然弥漫到客厅、卧室等场所,开关电视机都有可能酿成灾难。
(2)客厅因空调使用、防蚊、防风等客观因素,难免会关闭窗户,自然会有形成密闭房间的情形,密闭房间内使用燃气易导致人员一氧化碳中毒。
三、相关问题解答
1.问:为什么开放式厨房不能通气?
答:(1)开发商委托燃气公司实施民用燃气工程时,提供您家住宅的建筑资料中,厨房是有独立的功能空间,您家里的燃气设施是根据您家的厨房环境设计的。根据国家相关规范,燃具应安装在通风良好,有给排气条件的厨房或非居住房间内,您们擅自将厨房装修成开放式或取掉厨房的门,使燃具安装在居住房间内,违背了相关国家规范的要求,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因此您家的开放式厨房不能通气。
2.问:客户需要做什么才能通气?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12-2013《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第4.2.1条“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等隔开”,建议您在设置灶具的厨房设实体墙或门与卧室、起居室(厅)隔开。
(2)国家规范对安装燃气设施的厨房要求如下: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在8.2.2条中有以下规定:居民住宅用燃具不应设置在卧室内。燃具应安装在通风良好,有给排气条件的厨房或非居住房间内。所谓“非居住房间”,在术语2.0.12条中有如下解释:住宅中除卧室、起居室(厅)外的其他房间。《城镇燃气技术规范》是一本全文强制性标准,所涉领域都要严格执行,出于燃气使用安全、消防等角度考虑,该标准规定了燃具不应安装在卧室、起居室(厅)等居住房间内。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中4.2.1条明确细化:“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隔开”;“与燃具相邻的墙面应采用不燃材料,当为可燃或难燃材料时,应设防火隔热板”。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10.4.4-1条规定:“燃气灶应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10.4.5-1条规定:“燃气热水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非居住房间、过道、阳台内。”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对厨房的采、通风以及使用面积均有要求:其一,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其二,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自然通风;其三,卧室、起居室(厅)、厨房的采光窗洞的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7;其四,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套型的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0m2;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最小套型的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5m2。
3.国家规范对厨房与客厅隔断的门、墙有什么要求?
答:《住宅设计规范》5.8.6条规定:“厨房的门应在下部设置有效截面积不小于0.02m2的固定百叶,也可据地面留出不小于30mm的缝隙。”需是实体上的门、墙。
4.问:这条规定是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的?邻居也是开放式厨房,上个月都通了气,为什么我不能通?已通气的客户怎么处置?
答:我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执行。之前已通气的客户会安排入户进行安全巡检并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客户进行整改,未通气的客户须整改符合规定后方可通气。
5.问:之前并不知晓开放式厨房不能通气,现在装修好了才说不能通气,燃气公司也不给客户一个缓冲期,说不通就不通,非常不人性化。
答:我公司在开发商交房之前就已将《燃气告知书》传递至开发商,并要求开发商在交房时将《燃气告知书》发放给客户。《燃气告知书》中装修注意事项里明确提出“用气房间与非用气房间应有效隔离”。后期我公司也将在燃气工程验收、签订供气合同、通气等环节加大宣传力度。若不按要求规范用气,确实存在用气安全风险:
(1)若厨房不封闭、没有门墙,火势很容易向其他场所蔓延;可燃气体可能泄漏并悄然弥漫到客厅、卧室等场所,开关电视机都有可能酿成灾难。
(2)客厅因空调使用、防蚊、防风等客观因素,难免会关闭窗户,自然会有形成密闭房间的情形,密闭房间内使用燃气易导致人员一氧化碳中毒。
为了您的用气安全,建议您尽快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加设实体墙、门,我公司将第一时间提供通气服务。
6.问:开放式厨房使用燃气存在哪些安全隐患?
答:使用明火的厨房是最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之一。若是开放式厨房,火势很容易向其他场所蔓延。
一旦发生漏气,泄漏的气体会相对快速地进入客厅、卧室,休息的人未及时察觉,开关电视机都有可能引发爆燃。
家里的厨房通风不好或燃气灶、热水器等用气设备发生故障,不完全燃烧会产生一氧化碳,如果厨房不封闭、没有门墙,一氧化碳更容易弥漫到客厅、卧室等场所,使熟睡的人中毒,严重的会失去生命。
用气房间与非用气房间未有效隔离,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安全问题,为了您和家人的人身安全,您应立即整改。若先给您通气,那一旦出现任何问题,将给您带来极大的财产损失,甚至是人员伤亡,就算是保险公司给您赔偿了,但您的爱房或家人受到的伤害,是永远都无法弥补的。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