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比选项目地下管线路面标志牌安装工程已获批准,比选编号:ZB2017087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 ,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
2.1工程名称:地下管线路面标志牌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成都市市区,具体地点以比选人所发出的任务单为准。
2.3标段划分及最高限价:
标段划分:1个标段,即施工标段。
最高限价: 26.998万元(其中标志牌60元/个(人民币)、标志矮桩500元/个(人民币);比选申请人的各标段报价不得超过对应标段的最高限价,如果超过最高限价,则该比选申请人对应标段作无效标处理。本次报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管线探测与定位、第三方赔偿、机械费、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各类税费、合理的利润等一切费用,中选后比选人无需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4施工内容:对比选人指定的城区范围内54公里燃气管线进行探测并在管线上方安装标志牌、标志矮桩,其中标志牌数量约2333个,长度约41公里;标志矮桩数量约260个,长度约13公里,具体以比选人要求实施的实际工作为准。
2.5计划工期:1年。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
(3)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注册地在成都或在成都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需要提供办公场所产权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主要人员连续6个月在该比选申请人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连续6个月参保的证明并按“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测绘师资格或注册建造师资格。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应书面说明)。
3、技术负责人资格: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且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业绩要求:近3年以来(2014年以来)累计完成不少于50公里(含50公里)或2300个标志牌或标志桩安装业绩。(现场验合同原件,留复印件)。
5、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声明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和比选申请禁入期,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劣迹行为记录(应书面说明)。
6、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在工程付款前能提供税率11%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1 请于 2017年9月 22日至 2017年9月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138号成都燃气管网分公司三楼巡线队(二)办公室持以下资料领取比选文件,过时不再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报名项目)
(2)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现场验原件,留复印件)
(3)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验原件,留复印件)
(4)注册地在成都或在成都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需要提供办公场所产权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近3年以来(2014年以来)累计完成不少于50公里(含50公里)或2300个标志牌或标志桩安装业绩;(现场验合同原件,留复印件);
4.2比选文件免费领取,本项目比选人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10 月 11 日09时30分。
地点为:成都市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3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cdgas.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发布。
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 话:18982294617/028-84327980
比选监督电话:028-85064821 0755-82668008转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