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比选项目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网分公司印刷制品及标示标牌制作项目已获批准,招标编号为 ZB2017171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 ,比选人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1 项目名称: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网分公司印刷制品及标示标牌制作项目
2.2 供货地点: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网分公司指定地点
2.3比选范围: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网分公司印刷制品及标示标牌制作,包含名片、会议座牌、荣誉证书等印刷制品及会议、宣传用横幅、宣传栏等标示标牌。
2.4供货工期:30个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和投标禁入期,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劣迹行为记录(须书面承诺);近三年(2014以来)具有至少1个类似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1 请于 2017年 11 月 13 日至 2017年 11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19号6楼,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过时不再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报名项目),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业绩证明材料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资料领取比选文件(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11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207会议室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dgas.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发布。
比选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少陵路19号
联 系 人:雷逸
联系电话:18608024529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19号6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28-86637186
7.3招投标监督电话:
028-85064821 028-85063947 0755-82668008转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