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为重点场所的消防设施检测项目已获批准,招标编号为 ZB2017241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 ,比选人为成都燃气集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现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合作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重点场所的消防设施检测项目
2.2服务地点:第一储配站、第二储配站、第三储配站和少陵路19号公司办公楼等四处,检测面积共计9.17万平方米。
2.3服务内容:
1、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2、电气防火安全检测。
3、编制检测报告书,并报送市消防部门备案。
2.4服务周期: 30个日历天。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注册地点与办公地点一致(提交证明,经比选人核实)。
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资质或四川省内注册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一级资质。
3、比选申请人,需提供至少一名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的高级工程师的人员,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消防检测或维护保养工作经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且提供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材料),其它人员具有5年以上从事消防检测或维护保养工作经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且提供缴纳的社保材料)。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证及以上的高级工程师,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消防检测或维护保养工作经历,从2014年至今至少检测过30万平方米项目1个及以上(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且提供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材料)
3.4业绩要求: 2014年11月以来,至少承担1个消防设施检测面积3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
3.5财务及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书面说明或财务审计报告)。
3.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 12 月 27 日至 2017年 12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505室 , 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过时不再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报名项目),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及业绩证明材料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资料领取比选文件(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3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1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
5.3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dgas.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
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比选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丘先生
电 话:13981808962
7.3招投标监督电话:
028-85064821 028-85063947 0755-82668008转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