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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生产工具、零星辅材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22

1. 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生产工具、零星辅材采购-生产工具、零星辅材采购  ,已获批准,比选人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  ZB2017173-2  ,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


请下载附件招标采购清单

备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为采购订单或送货通知为准。

2.2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3供货周期:自收到送货通知后  七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送货地点、数量、批次、联系人等内容以送货通知为准。

2.4售后服务: 48小时响应 。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

(1)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可代开票)。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提供过类似的服务(以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3财务及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书面说明或财务审计报告);

3.4其它要求: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8年 1 22 日至 2018年 1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四川省成都市槐树街47号华祥大厦2楼,成都安彼隆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过时不再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报名项目),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业绩证明材料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资料领取比选文件(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1月 30日14 时 30分。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成都市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7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dgas.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比选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工

电  话:13980083753

7.2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安彼隆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

电  话:028-86633039/18113086517

7.3招投标监督电话:

028-85064821  028-85063947  0755-82668008转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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