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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储配站抢险调度指挥中心办公区窗帘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27

1. 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储配站抢险调度指挥中心办公区窗帘采购项目,  已获批准,比选人为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为   ZB2018015    ,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

2.1.1 阳光卷帘(玻璃纤维+pvc):使用区域为员工区、领导办公区、公共服务区,预估数量1200平方米。

2.1.2 电动布帘:使用区域为1个大型会议室、1个中型会议室、2个小型会议室,布帘及纱帘预估数量各220米,电机(含导轨)采用定制可遥控电动开合系列,且可手动开合,电机(含导轨)预估数量20台。   

以上2项含安装调试。

备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为采购订单或送货通知为准,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备注:具体质量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一致的,以三者中要求最高的为准。

2.3供货周期:自收到送货通知后  5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或按比选人指定时间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送货地点、数量、批次、联系人等内容以送货通知为准。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

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如果营业执照未标注注册资金的,比选申请人需补充提供工商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显示登记资金的截图。

3.2资质要求:

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必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以上2项的管理体系认证的复印件);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至今)至少具有3个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类似窗帘销售安装业务的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3.4财务及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书面说明或财务审计报告)。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8年 2 28  日至 2017年 3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少陵路19号705室       ,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过时不再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报名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业绩证明材料、资质相关资料领取比选文件(出示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3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少陵路19号207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dgas.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比选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85069723

7.2招投标监督电话:

028-85064821  028-85063947  0755-82668008转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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