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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10

1. 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已获批准,招标编号为ZB2018031,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 ,比选人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现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合作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

2.2.1三环路内:过街楼98号、九里堤南路78号附23号、西安中路74号、地勘路1号附24、西岭路54号、一环路南四段10号附4号、均隆街34号、芳草街49附4号、十二桥14号、成华区建材路19号。

2.3服务内容:对供气分公司的10个办公场所的视监控系统进行每三个月定期维护(1、视频信号线路、摄像机云台控制线路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2、所有接口、线路接口的焊点的检测、视频头的更换等;3、监控系统前端摄像机的镜头清理、设备除尘、位置调整、设备维修及更换、故障排除等;4、监控主机设备检测、设备除尘、系统维护、设备维护、系统扩容、故障排除等;5、监控软件检测、软件升级、软件维护、数据备份、故障排除等。)和临时故障的处置(不含材料费用),含双休日及节假日,服务时间8:00-24:00。

2.4服务周期:365  日历天(2018年X月XX日至2019年X月XX日)。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注册资金达到50万及以上;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3业绩要求:具备监控系统安装业绩或维护保养相关业绩(附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4财务及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书面说明或财务审计报告)

3.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年514日至 2018年5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过街楼街92号技术科(一),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过时不再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报名项目),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及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所需资料文件。

4.2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5231430分。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少陵路19号,207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index.html)、《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gztb.zbytb.com/)、《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dgas.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比选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女士

电  话:028-86245330  

7.2招投标监督电话:

028-85064821  028-85063947  0755-82668008转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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