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印刷品加工制作服务项目 已获批准,招标编号为ZB2018151,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 ,公开招标人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采购清单:详见第四章“采购清单”
2.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印刷品与商标包装物的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3服务周期:365日历天。
2.4供货周期:普通订单自收到订货通知后在24小时内完成供货;急件订单自收到订货通知后4小时内完成供货;送货地点、数量、批次、联系人等内容以送货通知为准。
2.5售后服务:出现错别字、不符合要求进行免费退换;返工(返工时间按照招标人需求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要求100万元以上,公司注册地在成都市区(绕城以内)或在成都市区(绕城以内)设有办事处。
3.2资质要求:印刷经营许可证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开票税率16%)。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以来)具有至少3个合同金额达到 10万元的设计印刷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3.4财务及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未连续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书面说明)。
3.5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请于 2018年 8 月 6 日至 2018年 8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乡14楼,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持下列文件领取招标文件,过时不再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报名项目),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开票税率16%)及业绩证明材料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领取招标文件(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提供邮寄公开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8 月 30 日 9 时3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7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1招标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电 话:86266003
7.2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曾工
电 话: 028-85561545
7.3招投标监督电话:
028-85064821 028-85068172 0755-82668008转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