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荣获成都市A级纳税人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1-04-25
根据《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成都燃气被成都市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评定为成都市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
公司自2005年改制成立至今,不断提升财务队伍的专业素质,注重财务人员专业知识的积累和业务技能的提高,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各项财会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努力做好各项涉税工作,积极争取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本次联合评定,通过对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接受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等各方面情况进行考核,最终我公司获得成都市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荣誉称号。
根据国税发[2003]92号文件的第十一条规定,A级纳税人可享受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办法、放宽发票领购限量等鼓励政策。公司荣获A级纳税人称号,既是税务主管部门对我公司税务工作的认可和肯定,也可为我公司以后的税务工作提供更多的政策鼓励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