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比选工作于2017年3月3日实施比选。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规则,评审委员会推荐前三名比选申请人为中选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第一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二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三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示时间: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8日。若比选申请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比选人书面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