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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食堂生鲜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7-02-21
本招标项目食堂生鲜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食堂生鲜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2.供货地点:由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免费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3.招标范围: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时令蔬菜、瓜果、肉、禽、鱼、蛋、葱姜蒜等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供货周期(单次):自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冷鲜食品三天内,热鲜食品必须当天到货,鱼类蛋类1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应急补货时间不超过1小时)
6.合同期限:叁年
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国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及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并具备正规发票开具资格;
2.定型包装食品原材料的生产商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商应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
3.禽蛋类必须保证新鲜、禽蛋类应来自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家禽养殖场、可以溯源、所供禽蛋应检疫合格;
4.肉类产品应当有指定的基地、可以溯源,各类畜禽应来自具有《定点屠宰许可证》的屠宰场,每批次的产品应当附有由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
5.有指定的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产,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和投标禁入期,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劣迹行为记录(须书面承诺);
6.三年内参加过政府采购活动,或大专院校食堂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 月 21 日至2017年 2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乡14楼,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下列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近三年至少具有两个供货的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合同算一个业绩)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3 月13 日 09 时 30分,地点为成都市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506 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少陵路19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8-85067045
监督电话:028-85064821  0755-82668008转184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乡14楼
联系人:曾工
电  话:028-8556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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