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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供气分公司工作箱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6-10-13
本招标项目供气分公司工作箱包采购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省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招标申请人参与我公司该项目的招标。
一、    项目名称、范围及要求
1.项目名称: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气分公司工作箱包采购
2.项目地点:成都市行政区域
3.项目范围: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气分公司购置抄表安检工作包、维修工具包及党员先锋队拉杆工具箱,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    招标人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    资格要求
1.招标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万以上(含50万)。
2.招标申请人须持有国家相关机构核发至今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合法证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具备相关商品销售和维护等);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票资格(或可代开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于 2016 年10月17日至 2016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1幢11层,四川省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下列文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报名: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评审
招标人于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天,对收到的投标文件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第一名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过街楼街92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8-8626809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1幢11层
联系人:夏女士
电  话:028-8777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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