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供气分公司办公场所房屋土建零星维修 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31
本招标项目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气分公司办公场所房屋土建零星维修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省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和确定中标人,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址:成都市招标人管辖区域内
2.建设内容:招标人管辖区域内的生产场所和办公场所房屋维修工程。主要实施内容:墙面维修、粉刷、修建;水电(强弱电)安装;给排水建设、维修;地面硬化;其他零星项目维护等。最终以招标人实际要求实施的全部工程为准。
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以合同工期为准)。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全部工程。
二、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3年至今)完成2个及以上的维修改造类施工业绩。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票资格(或可代开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 2016 年 9月 1日至 2016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在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1幢11层,四川省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下列文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省外入川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9月21日14 :30,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CDGAS.COM)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过街楼街92号
联系人:胥工
电 话:1334899984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1幢11层
联系人:夏工
电 话:13540325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