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资料印刷制作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6-08-25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资料印刷制作项目已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现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资料印刷制作项目
2.2供货地点: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少陵路19号)
2.3招标规模及范围:文件资料的设计、制作、印刷、装订及相关资料的制作(含上门送件、取件服务或送至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业务量为年度零星累计估计数量,非一次性数量,实际制作数量以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3.招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招标申请人应有承接招标人资料印刷制作服务能力的合法公司;
3.2在成都市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金牛区)范围内有固定服务点;
3.3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资格(或可代开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5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
3.6信誉要求:招标申请人须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完善的软硬件服务能力、固定技术服务人员;
3.7业绩要求: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服务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6年 8 月 26日至 2016年9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少陵路19号613室持下列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相关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本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9 月 23日 9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610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CDGAS.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少陵路19号613
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028-85064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