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九眼桥加气站加气机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6-05-16
本比选项目九眼桥加气站加气机改造已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比选范围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九眼桥加气站4台加气机升级改造(更换质量流量计除外的加气机所有硬件,包括加气机软件安装调试)。
二、采购清单、技术标准要求
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三、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则需具备有效新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CNG加气站加气机生产、安装、维修资质;近三年内有天然气站场加气机安装或改造业绩。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请于 2016 年5月16日至 2016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 在成都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4楼406室)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逾期不再报名: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本项目比选人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详见比选文件。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
成都市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06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少陵路19号
邮 编:610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8-8506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