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大丰站噪音综合治理工程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工程名称:大丰站噪音综合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3.工程规模及范围:大丰站拟新增噪音屏障20余米;
4.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二、技术规格要求
详见比选文件。
三、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公司在成都或在成都有办事处(成都市绕城以内区域有效);近四年(2012以来)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请于 2016年5月11日至 2016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乡14楼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08办公室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均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五、比选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5月13日17:30(北京时间)。
六、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25日14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06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 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138号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13881910172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乡14楼
联系人:曾工
电 话:028-85561545
2016年5月6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