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水碾河等四处房产家具采购已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水碾河等四处房产家具采购
2.供货地点:一环路东三段5号、玉林东一巷12号、马鞍北路46号、晋阳巷2号
3.比选规模及范围:箱式单人床、L型电脑书桌等(详细清单见比选文件)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含100万)),为一般纳税人,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2.若比选申请人为加盟商,则需提供品牌授权委托书,公司在成都或在成都有办事处(成都市绕城以内区域有效);
3.比选申请人需具备产品质量认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供应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请于 2016年3月23日至 2016年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303办公室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若比选申请人为加盟商,则需提供品牌授权委托书(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6)产品质量认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7)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 本项目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地点为:成都市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06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DGAS.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少陵路19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28-85067045
2016年3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