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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至二〇一六年度常规燃气管道工程 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15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因业务需要,现诚邀各潜在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参与“2015-2016年度常规燃气管道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项目的比选。

1.项目名称范围及要求

1.1 项目名称:2015-2016年度常规燃气管道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

1.2 项目地点:成都市行政区域

1.3项目范围: 20159-20168月常规燃气管道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2.比选人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3.资格要求

3.1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乙级资格、工程造价乙级资质(须同时满足)

3.2申请人业绩要求:

1)招标代理业绩要求:2012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业绩。

2)造价咨询业绩要求:近3年至少已完成2个市政公用工程类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市政公用工程类工程审计业绩。

3.3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1)招标代理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2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2 个市政公用工程类类似项目个人业绩。

2)造价咨询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3年至少已完成2个市政公用工程类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房屋建筑工程类工程审计业绩。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机构,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 2015 9 18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00 时至  17 :30 时持以下文件到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少陵路19401室)领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造价咨询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 申请书的递交

    5.1 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 9 23 9 30 分。地点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少陵路19号)

    5.2 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评审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前 3位申请人均作为中选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DGAS.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址:成都市少陵路19

   联系人:  唐先生          电 话:  8506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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