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凤凰山高架桥和凤凰山路、双沙路、双瑞二路中压燃气管道工程项目业主为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
2.1工程名称:凤凰山高架桥和凤凰山路、双沙路、双瑞二路中压燃气管道工程。
2.2计划工期: 日历天(以合同工期为准)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燃气管道及配套设备设施工程,相对应的市政撤除、恢复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另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省外入川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4.1 请于 2015年 9 月 8 日至2015 年 9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18号光海大厦6楼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1408室持下列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省外入川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成都市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少陵路19号
联 系 人:唐工
电 话:028-8506418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18号光海大厦6楼
联 系 人:尹工
电 话:028-6136397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