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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气分公司电瓶车采购比选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5-08-27

本比选项目供气分公司电瓶车采购已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 项目名称及范围

  1)项目名称:供气分公司电瓶车采购

  2)供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3)比选规模及范围:采购17辆电瓶车,详见比选文件

二、 比选人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 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销售企业应取得生产企业的授权或代理资格,具备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供应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 报名方式

  1、请于 2015 8 27 日至 20158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乡14楼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08办公室持下列文件购买比选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售后不退。

    3、本项目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均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 

五、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地点为:成都市过街楼街92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气分公司2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 联系方式

 1)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成都市过街楼街92

 3)联系人:李工          话: 028-86268098

 4)比选代理机构: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地      址:成都市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乡14

 6)联    人:程工、曾工      话:028-85561545   

                                 201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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