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重点消防单位(第一、第二、第三储配站)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已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质的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重点消防单位(第一、第二、第三储配站)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2.实施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3.合同期限:2015年6月1日—2016年5月31日
4.比选规模及范围:成都燃气公司第一、第二、第三储配站消防系统定期巡检、维护保养服务。实施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部分的全部内容,详细清单见比选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证,公司在成都或在成都有办事处;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票);
3.具有成熟完善的公司体系,人员构架,服务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4.具有消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资质或临时一级资质;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或者经消防专业技术综合考试合格且具有消防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
7.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从业经历;
8.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 请于 2015年8月20日至 2015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乡14楼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08办公室持下列文件购买比选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资质或临时一级资质(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7)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 本项目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
3. 每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均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服务。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地点为:成都市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DGAS.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六、 联系方式
1.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成都市少陵路19号
3.联系人:杨先生15108476807、王先生 13330989300
4.比选代理机构: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乡14楼1408号
6.联系人:程工曾工
7.联系电话:028-85561545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