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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五年度冬季用气宣传资料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17

本比选项目“2015年冬季用气宣传资料”已获批准,项

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服务商),诚邀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名称及范围

1.项目名称:2015年度冬季用气宣传资料

2.项目范围:设计并制作冬季用气宣传资料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是具有合法经营权及独立法人资格的广告公司,并应是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的企业;

2.比选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人民币;

3.比选申请人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并对燃气行业有深入的了解,曾与燃气行业有同类项目合作成功经验,具备承接本项目工作的资质和能力;

4.比选申请人注册地址在成都或在成都设有办事处(绕城以内)并具备成都本地(绕城以内)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次比选不允许联合体方式参与。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 8 14 日至2015 8 18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少陵路19505办公室。

3.持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证(交验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燃气行业及类似行业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3)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成都办事处或分公司证明材料,常驻成都人员名单

4.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服务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地点为:成都市少陵路19506会议室。

2.电报、电话、传真等不以实物形式的投标文件,比选人概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成都市少陵路19

3.邮编:610041

4.联系人:郭女士 028-8506414718200169136

5. 监督电话: 028-8506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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