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成彭线青白江过河管恢复工程行洪论证”已获批准,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质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及范围
1.项目名称:成彭线青白江过河管恢复工程行洪论证项目
2.建设地点:彭州市新繁镇青白江河
3.工程规模及范围:详细要求见比选文件
二、比选人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行洪论证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报名方式
1.请于 2015 年8月5日至 2015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乡14楼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08办公室持下列文件购买比选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售后不退。
3.本项目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均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地点为:成都市双林路138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管网分公司5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成都市双林路138号
(3)联系人:皮工 电 话:028-84360458
(4)比选代理机构: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地 址:成都市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乡14楼
(6)联 系 人:程工、曾工 电 话:028-85561545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