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空调”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符合要求的公司为该项目的中选单位,诚邀各供应商参与“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空调”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名称及范围
1.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空调
2.项目范围
(1)供气分公司:抢险维修中心、新泉路33号维修点、瑞星路99号维修点、黄金东二路驻点;
(2)管网分公司:西北桥驻点、西区门站、双林路管网分公司办公室、大观驻点、北一站驻点。
二、比选人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万元,公司在成都或在成都有办事处、分公司等机构;
3.参加比选的公司经营范围应包含比选文件中的设备,有良好的资信;
4.有海尔公司的代理授权书(销售资格书);
5.在近三年内(2012年至今)所参加的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报名方式
1.时间: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少陵路19号404办公室。
3.持下列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证(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五、比选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日上午10:00,地点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少陵路19号404办公室。
2.电报、电话、传真等不以实物形式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成都市少陵路19号404办公室
3.邮编:610041
4.联系人:马女士028-85066130
5.监督电话:028-8506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