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2015年安全用气宣传效果评估已获批准,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服务商),诚邀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安全用气宣传效果评估
1.2实施地点:成都市主城区内。
1.3项目规模及范围:对成都燃气服务范围内安全用气
宣传效果进行系统的调研评估,详见比选文件。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比选申请人应是在国内进行了工商登记并具备相应资质(且可开具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业绩的咨询、调查公司;
2.2比选申请人应有类似项目合作经验,具备承接本项目工作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2.3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4比选申请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我公司的管理制度,尊重我公司在本次比选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
3.1请于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少陵路19号505安全部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过时不再接受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证(交验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地点为:成都市少陵路19号506会议室。
4.2电报、电话、传真等不以实物形式的投标文件,比选人概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少陵路19号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28-85064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