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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第二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5-05-07

1. 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总部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已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额 ,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总部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

2.2供货地点:成都燃气公司总部大楼(武侯区少陵路19号)

2.3比选规模及范围:大米、面粉、食用油,详见比选文件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新版),具有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登记证》;要求生产类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流通类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及以上。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558日至 20155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乡14楼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08办公室持下列文件购买比选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食品流通许可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均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地点为:成都市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06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DGAS.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址:成都市少陵路19

联系人:周工          话:028-85067045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乡14

    人:曾工         话:028-8556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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