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总部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已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额 ,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总部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
2.2供货地点:成都燃气公司总部大楼(武侯区少陵路19号)
2.3比选规模及范围:大米、面粉、食用油,详见比选文件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新版),具有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登记证》;要求生产类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流通类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及以上。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5年4月24日至 2015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乡14楼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08办公室持下列文件购买比选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食品流通许可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均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地点为:成都市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06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DGAS.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少陵路19号
联系人:周工 电 话:028-85067045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乡14楼
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028-85560241
2015年 4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