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水碾河、玉林、马鞍北路房产维修工程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额 ,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现诚邀符合资格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程名称:水碾河、玉林、马鞍北路房产维修工程
2.2建设地点:分别为一环路东三段5号、玉林东一巷12号、马鞍北路46号。
2.3工程规模及范围:拆除原宿舍橱柜、门、窗及墙顶磁砖块料与水电管线,铲除封面涂料等,新装橱柜、门、窗、铺装磁砖、木地板;刷乳胶漆等及水电改造和灯具洁具安装等。详细施工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70 日历天。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工程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2以来)完成1个及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15年 4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乡14楼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08办公室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均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地点为:成都市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楼506办公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少陵路19号
联系人: 郑工
电 话:85067045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乡14楼
联 系 人: 程工、曾工
电 话:028-85561545
2015年3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