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1.本比选项目空调购置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气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1.项目名称:空调购置;
2. 供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址(成都市内);
3. 比选规模及范围:见下表。
| 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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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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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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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单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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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调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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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 KFR-72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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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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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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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调挂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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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 KFR-35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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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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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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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包括五金机电、电子产品、办公设备等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供应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 请于 2014 年11月 25 日至 2014年 11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 在成都市过街楼街92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气分公司,持下列文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本项目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均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递交地点为:成都市过街楼街92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气分公司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DGAS.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气分公司
2.地 址:成都市过街楼街92号
3.联系人:李工
4.电 话:028-86268098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