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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十二桥培训中心教学设施设备供应商公开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4-09-28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十二桥培训中心教学设施设备供应商已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额 ,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本项目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十二桥培训中心教学设施设备合格供应商

2.2供货地点: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十二桥办公大楼5-7层(青羊区十二桥路14号)

2.3比选规模及范围:课桌、储物柜、陈列柜等(详细清单见比选文件)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含1000万)),为一般纳税人,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具备产品质量认证及环保认证;

3.2信誉要求: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维护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3.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应具有至少2次类似供货业绩;

3.4其他:若比选申请人为加盟商,则需提供品牌授权委托书,公司在成都或在成都有办事处(成都市绕城以内区域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供应能力。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4 928日至 20149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1730(北京时间,下同), 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01,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若比选申请人为加盟商,则需提供品牌授权委托书(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6)产品质量认证及环保认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7)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1020日上午9:30递交地点为: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06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01

联系人:王女士          话:0288506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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