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因业务需要,现诚邀各潜在承包商单位参与我公司的“燃气场站进站安全宣传片拍摄”项目的比选。
一、 项目名称及范围
(一) 项目名称:燃气场站进站安全宣传片拍摄项目
(二) 项目期限:2014年7月15日—2015年5月14日
(三) 项目范围:燃气场站进站安全宣传片
1.宣传片的创意、实施方案、制作、配音、字幕、编辑、剪辑等。
2.制作完成后,提供该宣传片的高清格式以及DVD光盘50张。实施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2个部分的全部内容,且必须由一个法人主体独立承担。
二、 比选人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 资格及其他要求
1. 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认定资格,公司在成都或在成都有办事处、分公司。
2. 投标人须具有设计和制作广告业务的经营范围。
3. 具备影视产品制作资质,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设备、人才实力和经验,有良好的资信。
4. 具有完备的硬件技术支持,拍摄所需硬件设备齐全。优质录音配套设备、后期制作设备等
5. 近三年内有拍摄同类型作品。
6. 本次比选不允许联合体方式参与。
四、 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 时间:2014年 7 月 31 日至2014年 8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二) 地点: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管网分公司(成都双林路138号)4楼安全科。
(三) 持下列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原件)
2. 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 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影视产品制作资质、设备购置合同、相关服务合同证明等(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 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 成都办事处或分公司证明材料,常驻成都人员名单
(四) 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服务
本次公示有效时间3天,截止时间至2014年 8 月 4 日
1. 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 地址:成都市双林路138号
3. 邮编:610041
4. 联系人:杨先生15108476807、张先生 13540720991
5. 监督电话:028-85064821
6. 传真:028-84302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