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储配站消防设施维保(2017年)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比选范围
1.1项目地址: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序号 | 站名 | 地址 |
1 | 第一储配站 | 成华区建材路19号 |
2 | 第二储配站 | 成华区五桂路五桂小学旁 |
3 | 第三储配站 | 金牛区营康西路366号 |
1.2比选范围:
第一储配站的消防系统:可燃气体泄漏自动报警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泵房、三维数字城市消防预控管理子系统、灭火器(包括二氧化碳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
第二储配站的消防系统:可燃气体泄漏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雨淋喷洒系统、球罐罐体温度自动传感系统、球罐区喷淋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泵房、三维数字城市消防预控管理子系统、灭火器(包括二氧化碳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
第三储配站的消防系统:可燃气体泄漏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雨淋喷洒系统、消防水炮、球罐罐体温度自动传感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泵房、气体自动灭火系统、三维数字城市消防预控管理子系统、灭火器(包括二氧化碳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
1.3服务要求
(1)工作频率:维保单位每月派技术人员对维保范围内的消防系统至少进行1次检测和必要的保养。
(2)维保要求:确保第一储配站、第二储配站、第三储配站消防系统能够依照设计运行参数正常运行,要求维保商在收到临时维修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
(3)工作记录要求:维保商应在每次消防维保后向我公司出具有效的维保报告,在每次维保工作后,应向我公司提供纸质维保记录表单。
1.4合同期限:1年
二、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公司在成都或在成都有办事处;能开具增值税专票(或代开票);具有成熟完善的公司体系,人员构架,服务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具有消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资质或临时一级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或者经消防专业技术综合考试合格且具有消防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请于 2017年7月3日至 2017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 在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138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及资质审查,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委托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本项目比选人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 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207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DGAS.COM) 上发布。
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林路138号
联系人: 吴工
电话: 13550179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