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比选2017年安全巡检到访不遇客户的邮件送达项目(第二次)已获批准,招标编号:ZB2017289,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 ,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现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合作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2.1项目名称:2017年安全巡检到访不遇客户的邮件送达项目(第二次)
2.2服务地点:成都市五城区、高新区及部分近郊地区。
2.3服务内容: 根据比选人的需求制作信封、告知书,每月按比选人要求发送安全巡检到访不遇客户的邮件,并对邮件内容保密。
2.4服务周期: 365个日历天
3.1一般要求: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相关资质、许可证书等;经营范围包括国内快递寄递服务,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 财务及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书面说明);
3.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请于2017年 8 月 17 日至 2017年 8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33号艺墅花乡14楼,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过时不再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报名项目),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比选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9 月 7 日 9 时 30 分。
地点为: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 楼 203 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cdgas.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发布。
7.1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工
电 话:028-86260803
7.2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电 话:028-85561545
7.3招投标监督电话:
028-85064821 028-85063947 0755-82668008转184
2017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