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1.1本次比选输配设备设施零星防腐项目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全额,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次比选。
2.1建设地址: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2.2建设内容:燃气输配设备设施零星防腐工程。
2.3合同期限:1年。
2.4比选范围:2017年度输配设备设施零星防腐工程的施工。
工程量:
预计
A锈蚀点数量:750
B每个点防腐面积:2m2
C预计防腐总面积=A×B:1500m2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具有新版营业执照即可),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4年至今)至少具备1个防腐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 8月 18日至2017年 8 月 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19号6楼,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持下列文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均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 8月25日14点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3会议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186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982360896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19号6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28-86257732
招投标监督电话:028-85064821 0755-82668008转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