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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空调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18

1. 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为 精密空调采购 已获批准,招标编号为ZB2017175,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 ,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

2.1采购清单

 

序号

设备、服务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位

1

7KW单冷机房空调(含室内机、室外机)

英维克、艾默生、依米康

2

2

铜管(单回路两根)


55

3

制冷剂R22


1

4

室外机底座

定制

2

5

辅材(保温管、胶带、焊条等)

国标

1

6

旧空调拆除


2

7

搬运、吊装


1

8

设备安装、功能调测


1

9

管理费、税费


1

 

备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为采购订单或送货通知为准。

2.2质量要求

具体质量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一致的,以三者中要求最高的为准。

2.3供货周期:自收到送货通知后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送货地点、数量、批次、联系人等内容以送货通知为准。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

(1)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万元,如果营业执照未标注注册资金的,比选申请人需补充提供工商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显示登记资金的截图。

3.2资质要求:

若为代理商参与比选,必须具备厂家的原厂授权书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以来)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

3.4财务及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书面说明或财务审计报告);

3.5其它要求:

(1)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取得制造商的销售授权,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7年822日至 2017年8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806室,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过时不再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报名项目),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业绩证明材料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资料领取比选文件(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7日9时30分。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7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cdgas.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85065945

招投标监督电话:

028-85064821  028-85063947  0755-82668008转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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