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股确权公证,已获批准,招标编号为ZB2017359,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 ,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现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合作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股确权公证
2.2服务地点: 成都市
2.3服务内容:在职员工(650人)、离退休人员(507人)、境外持股人员(4人)及社会持股人员(177人)的确股公证文书, 合计:1338人( 以上人数为暂定数量,以实际确权公证人数为准)。
2.4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员工股权公证结束。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公证机构执业证。
3.3具备国内民事类公证和经济合同类公证及涉外公证服务的比选申请人(此项目负责的公证员执业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财务及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书面说明);
3.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 9月15日至 2017年 9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33号艺墅花乡14楼,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过时不再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报名项目),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公证机构执业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资料领取比选文件(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 9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6 楼 610 会议室。
5.3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cdgas.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8-85065340
7.2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电 话: 028-85561545
7.3招投标监督电话:
028-85064821 028-85063947 0755-82668008转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