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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总部办公设备配件维修及耗材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22

1. 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为        总部办公设备配件维修及耗材采购      已获批准,招标编号为   ZB2017029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 ,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

2.1采购清单

2.1.1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碎纸机等设备的配件维修、耗材补充及更换等服务(具体品牌、型号、参数另册)。

2.1.2复印机每月定期维保、安装打印驱动及共享设置、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的处置等服务。

备注: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为采购订单或送货通知为准。

2.2质量要求

更换的配件及耗材均为原装正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备注:具体质量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一致的,以三者中要求最高的为准。

2.3供货服务要求:

2.3.1自维修通知发出后4小时内,到场处理相关故障,更换耗材,并提供相关安装调试服务。紧急服务响应时间:2小时。

2.3.2复印机每月定期维保、安装打印驱动及共享设置、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的处置等服务;

2.3.3专人负责。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

(1)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万元,如果营业执照未标注注册资金的,比选申请人需补充提供工商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显示登记资金的截图。

3.2资质要求:

比选申请人须同时持有  美能达、佳能品牌维修、服务产品授权(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鲜章)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至今)至少具有3个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类似办公设备配件维修及耗材采购供货业绩(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合同算一个业绩)。

3.4财务及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书面说明或财务审计报告);

3.5其它要求:

(1)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7年 9 22  日至 2017年 9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少陵路19号705办公室    ,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过时不再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报名项目),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业绩证明材料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资料领取比选文件(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3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9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少陵路19号610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cdgas.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钟先生

电  话:85069723

7.2招投标监督电话:

028-85064821  028-85063947  0755-82668008转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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