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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第二批次中央空调)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8


1. 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空调已获批准,招标编号为ZB2017160-2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 ,比选人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

2.1采购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品牌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中央空调

格力、海尔、美的、志高、松下

1

详细的技术、商务要求见技术数据表


 

2.2质量要求

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供货周期:自收到送货通知后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送货地点、数量、批次、联系人等内容以送货通知为准。

2.4售后服务:乙方应对合同提供产品的质量负责,在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实行“三包”。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

(1)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或可代开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万元,如果营业执照未标注注册资金的,比选申请人需补充提供工商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显示登记资金的截图。

3.2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品牌限定为;格力、海尔、美的、志高、松下。

(2)制造商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必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

3.3业绩要求:供应商2016年至今销售业绩达到100万(含)以上(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3.4财务及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书面说明或财务审计报告);

3.5其它要求:

(1)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取得制造商的销售授权,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7年 12 19 日至 2017年  12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武侯区少陵路19号404室 ,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过时不再报名:

(1)获取询价文件时需要验证报名单位资格,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  

4.2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28日 9 时30  分。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武侯区少陵路19号404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dgas.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

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比选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马艳

电  话:028-85066130

7.3招投标监督电话:

028-85064821  028-85063947  0755-82668008转184

 


de=RS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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