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总部零星维修工程施工项目已获批准,招标编号ZB2018025;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 ,比选人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2建设地点:成都市少陵路19号
2.3工程规模及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最终以实际竣工验收和审计为准。
2.4标段划分和最高限价:
标段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1 | 总部零星维修工程施工项目 | 767512.00 |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5年以来)至少具备三个维修或装饰装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请于 2018年 5 月 30 日至 2018年 6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乡大楼14楼,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比选文件,过时不再报名。
以下证件除(1)外均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 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 资质证书(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 省外入川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 2015年以来,具备三个维修或装饰装修业绩(交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均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6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7 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比选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5928666542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乡14楼
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028-8556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