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压力容器检验辅助工程施工项目
比选公告
1.1本比选项目为2018年压力容器检验辅助工程施工项目,已获批准,招标编号:ZB2018057,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 ,比选人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本项目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为我公司2018年压力容器检验辅助工程施工项目的中选单位。
2.1工程名称:2018年压力容器检验辅助工程施工项目
2.2建设地点: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2.3标段划分及最高限价:
一个标段,28.5万元
2.4施工内容: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要求,需对我公司第三储配站、西区门站、大丰站等场站共计24台压力容器、部分压力管道进行检验。检验前需对容器外部进行脚手架搭设,容器外部焊缝两侧30厘米进行打磨,容器、滤芯清洗等检验前辅助工作(具体内容请见明细表)。
2.5计划工期:6个月
3.1一般要求
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
具有1个2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4.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参加本项目比选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应书面说明)。
3.4.2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财务及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无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和投标禁入期(提供书面说明或财务审计报告)。
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劣迹行为记录(须书面承诺);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1 请于 2018年 6月 27 日至 2018年 6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186号成都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管网分公司抚琴办公区3楼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过时不再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本项目比选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 6 日09时30分。
地点为: 成都市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7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dgas.com/)上发布。
7.1招标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8-87767271
7.2招投标监督电话:
028-85064821 028-85063947 0755-82668008转184
2018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