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比选项目为办公大楼外墙、室内外玻璃及抽油烟机等设施设备清洗项目,已获批准,招标编号为 ZB2019078 ,最高限价:179,580.00,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 ,比选人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现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合作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2.1服务内容:对公司31处食堂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洗,设施设备主要包括所有墙面、地面、管(烟)道、燃具、抽油烟机及不锈钢桌面等;对公司6处办公大楼的外墙及室内玻璃清洗,详细清单见比选文件。
2.2服务地点:抽油烟机等设施设备清洗点包括31处,办公大楼外墙清洗包括6处,详细见比选文件。
2.3服务周期: 365日历天。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高空作业证的高空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
3.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应具有至少2个类似服务业绩(抽油烟机等设施设备清洗和办公大楼外墙清洗业绩分别至少提供一个)。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4财务及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未连续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书面说明或财务审计报告);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比选时提供书面声明。
3.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请于2019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3办公室, 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过时不再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报名项目),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资料领取比选文件(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6月5日14时30分。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7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dgas.com/)上发布。
7.1比选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 工
电 话:028-85067045
邮 箱: /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
7.2招投标监督电话:
028-85064821 028-85068172 0755-82668008转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