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储配站2、3号球罐脚手架搭设项目
比选公告
1.1本比选项目为第三储配站2、3号球罐脚手架搭设项目,已获批准,招标编号为ZB2020014 ,最高限价(预计金额):941395元(含税价,税率为9%),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 ,比选人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现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合作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2.1服务内容:第三储配站2号、3号2个5000立方米球罐今年进行开罐检验,为配合检验单位对球罐表面及每条焊缝的检验工作,需对球罐内部、外部搭设满堂脚手架,以及罐内安装相应低压照明装置、铺设保护用麻袋等(详细明细见第四章 服务内容、质量及要求)。
2.2服务地点:第三储配站
2.3服务周期:180个 日历天。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3.3业绩要求:近六年以内(从2014年1月至2019年12月)至少具备一个球罐脚手架搭设业绩且业绩金额不低于3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注:业绩证明材料须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建筑,参加本项目比选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应书面说明)。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半年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5财务及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未连续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书面说明或财务审计报告);未被纳入“信用中国”黑名单内(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企业黑名单内容查询界面截图)。
3.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报名项目),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资料领取比选文件(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售后不退。如本项目比选失败开展后续采购,已购买过首次比选文件的单位,可以免费领取后续采购文件。
4.3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 年 4 月 1 日 14 时 30 分。
5.2比选申请文件邮寄地址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网分公司抚琴办公区(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186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dgas.com/)上发布。
7.1比选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5982360896
邮 箱: 814218757@qq.com
地 址: 一环路西三段186号
7.2招投标监督电话:
028-85064821 028-85068172 0755-82668008转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