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比选项目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电瓶车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比选人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ZB2019139,比选控制价(预计金额):225000元(含税价,税率13%),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合作单位参加本项目比选。
2.1采购内容
采购电瓶车50台(包含上牌、喷漆、加装工具箱、加装碟刹费用)
备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为采购订单或送货通知为准,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必须符合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备注:具体质量要求详见第五章质量要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一致的,以三者中要求最高的为准。
2.3供货周期:自收到送货通知后7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送货地点、数量、批次、联系人等内容以送货通知为准。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
(2) 一般纳税人资质;
(3)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的有效授权或制造商有效授权的经销商的授权;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真实有效的不少于3个的投标类似产品业绩的证明资料(产品销售合同、中标通知书、采购订单、出库明细单等能够证明业绩的材料之一即可,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具有与本比选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4财务及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未连续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书面说明或财务审计报告);未被纳入“信用中国”黑名单内(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企业黑名单内容查询界面截图)。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0年6月8日至 2020年 6 月 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成都市青羊区过街楼街92号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气分公司技术科,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过时不再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报名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业绩证明材料、资质相关资料领取比选文件(出示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售后不退。如本项目比选失败开展后续采购,已购买过首次比选文件的单位,可以免费领取后续采购文件。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16日9时30分。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7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dgas.com/)上发布。
7.1比选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3980083753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过街楼街92号
7.2招投标监督电话:
028-85064821 028-85068172 0755-82668008转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