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丰站、德阳站、三河场站阀门电动执行机构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1.1本比选项目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丰站、德阳站、三河场站阀门电动执行机构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比选人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ZB2020163 ,比选控制价(预计金额):420000,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合作单位参加本项目比选。
2.1采购内容
(1) 公司德阳站2号球阀(PN64、DN250),24号球阀(PN64、DN300),大丰站2号球阀(PN64、DN300),23号球阀(PN25、DN300),共计4个球阀加装阀门电动执行机构(包含设备安装及调试)。
(2) 公司三河场站6号电动球阀(PN16、DN250),8号电动球阀(PN16、DN200)更换2台阀门电动执行机构(包含设备安装及调试)。
(3) 公司第二储配站108号球阀与电动执行机构连接件的制作及安装(包含连接键的安装及电动阀门调试)。
(4) 总计采购6台电动执行机构以及一个球阀与电动执行机构连接件的制作与安装。
备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为采购订单或送货通知为准,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质量要求
(1)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质保一年
(2)电气部分外壳防爆等级不低于Exd II BT4Gb
(3)电动执行机构的整体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8,防火等级不低于SIL2
(4)球阀管径<DN400时 全开/关 时间≤60秒
(5)电动执行机构设有ESD功能,当收到紧急关断信号时,执行机构应超越所有保护无条件执行关闭阀门命令。
备注:具体质量要求详见第四章供货要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一致的,以三者中要求最高的为准。
2.3供货周期:自收到送货通知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送货地点、数量、批次、联系人等内容以送货通知为准。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制造商需要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制造许可,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需要提供制造商的授权;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比选。
3.3业绩要求:(2016年至今)至少具备一个阀门电动执行机构销售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比选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选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公司销售清单、等能够体现业绩的相关资料);
3.4财务及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未连续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书面说明或财务审计报告);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上(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营康西路366号,4楼技术科办公室,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过时不再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报名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业绩证明材料、资质相关资料领取比选文件(出示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售后不退。如本项目比选失败开展后续采购,已购买过首次比选文件的单位,可以免费领取后续采购文件。4.3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31日 14 时 30 分。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3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dgas.com/)上发布。
7.1比选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俊一
电 话: 15982360896
邮 箱: 814218757@qq.com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营康西路366号
7.2招投标监督电话:
028-85064821 028-85068172 0755-82668008转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