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比选项目为安全用气宣传效果评估,已获批准,招标编号为 ZB2020277 ,最高限价: 180000 元,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 ,比选人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现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合作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2.1服务内容:为合理开展公司安全宣传工作,公司计划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效果评估工作,对传统纸质宣传资料、公交、地铁、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宣传媒介的送达率、安全用气宣传资料宣传要点清晰度、用户安全用气意识水平等进行评估,了解各类客户的媒体接触偏好及关注度,开拓新的安全用气宣传渠道,预估未来安全用气宣传渠道的最优配置,提高安全用气宣传的有效性。为确保评估效果,此次拟采用一对一定点拦截、网络调研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实施抽样调研。工作步骤主要分为设计制作调查问卷、开展调研(有效样本不得少于2500个)、出具评估报告等。
2.2服务地点: 成都市
2.3服务周期: 365 日历天。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员资源,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广告或宣传效果测评市场调查项目或水/电/气/银行/通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市场调查项目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附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4财务及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未连续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书面说明或财务审计报告);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上(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3.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请于 2021年 1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505办公室 , 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过时不再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报名项目),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资料领取比选文件(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售后不退。如本项目比选失败开展后续采购,已购买过首次比选文件的单位,可以免费领取后续采购文件。
4.3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2 月 5 日 10 时 00 分。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在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7 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dgas.com/)上发布。
7.1比选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杨华
电 话:028-85064147
邮 箱:330898247@qq.com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
7.2招投标监督电话:
028-85064821 028-85068172 0755-82668008转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