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年3月10日,成都市能源办、市安监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联合发布成能源发[2010]23号文《关于加强燃气管线设施保护的通知》,要求城市规划区内的新、改、扩建项目,在进行工程设计前,建设单位须到燃气公司核查并取得拟建项目区域的燃气管线现状资料。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燃气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时,应提交经燃气公司认可的地下燃气管线的情况和燃气管线安全保护措施;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对涉及现有管线部位的施工作业方案进行审查并实行全过程的旁站式监控。
在用气建筑拆迁前,拆迁人应到燃气公司办理报停拆除手续,并确保拆迁建筑内无燃气用户,在燃气公司拆除公用燃气设施后方可实施拆迁。
各单位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管线保护措施,当作业面接近燃气管线安全保护范围时,要采用人工开挖的方式进行,严禁野蛮施工。
凡因违规施工损坏燃气管线设施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将依法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赔偿;对造成重大事故和恶劣社会影响的,由安监部门立案查处,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不良行为记分、市场禁入、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等措施。
(2)如果您需要在天然气管道附近施工,请您携带公司介绍信和标注有坐标位置的红线图,到成都燃气管网分公司管线科查询燃气管线分布情况,防止地下燃气管道被破坏导致燃气泄漏发生事故。
查图地址:金牛区营康西路366号成都燃气管网分公司4楼:查阅接待室(424);电话:028-84316149。也可通过关注我公司微信公众号“成都燃气96277”,进入微网厅首页在“管线查询”页面上传相关资料提交查询申请。
(3)请您不要在户外燃气设施附近动用明火,以防发生事故危及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4)如果您在在施工过程中破坏了燃气管道,请您在第一时间拨打成都燃气24小时服务热线962777报险,我公司将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处理。同时,请不要擅自处理,因为燃气泄漏处置是相当专业、也是相当危险的,一旦处理不当可能产生极大的危害,造成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