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成发改要素价〔2019〕335号)文件要求,根据2020年与上游签订的《天然气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以及2019年冬季供气期间(以下简称“冬供期”)上游气源实际价格情况,现就我公司2020年冬季供气期间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方案公示如下:
一、本次联动调整背景
自2016年起,上游气源单位在冬季用气高峰期(11月至次年3月)对非居民用气实现门站价格上浮的冬供期价格政策。根据今年我公司与上游气源单位签订的天然气购销合同,上游继续延续往年政策,在冬供期区分管制资源均衡量、非管制资源均衡量、调峰量及合同外气量结算。同时,受疫情影响,预计本年冬供期气量增幅将放缓,合同外气量将少于上年同期水平。
二、本次联动调整具体安排
根据联动机制相关规定,公司同向调整非居用气销售价格。现按上游调价政策测算,2020年冬供期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额为0.58元/立方米,联动调整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按3.32元/立方米执行。
三、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联动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为2020年冬供期非居民用气预计平均单位购气价格2.10元/立方米;
2.基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为我市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1.53元/立方米;
3.配气损耗率为成本监审核定的3.34%;
4.本次联动调整额为0.58元/立方米;
5.联动调整后的销售价格为基期销售价格2.74元/立方米加上联动调整额0.58元/立方米,即3.32元/立方米。
6.2020年冬供期结束后,我司将根据上游供气价格据实清算并在下一次联动调整累加或冲减。
7.本次价格顺调仅针对非居民用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不做调整。
四、联动调整时间
本次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五、适用范围
本次调价适用范围为我公司特许经营范围内的非居民客户。
六、公示时间
2020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
七、咨询受理
公司设有咨询电话和邮箱受理公众咨询,并在受理咨询后三个工作日内回复。
咨询电话:028-962777
咨询邮箱:cdgas_tjgs@163.com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