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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九眼桥加气站加气机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06
本比选项目九眼桥加气站加气机改造已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比选范围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九眼桥加气站4台加气机升级改造(更换质量流量计除外的加气机所有硬件,包括加气机软件安装调试)。
二、采购清单、技术标准要求
       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三、资格要求
       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则需具备有效新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CNG加气站加气机生产、安装、维修资质;近三年内有天然气站场加气机安装或改造业绩。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请于 2016 年5月9日至 2016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 在成都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4楼406室)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逾期不再报名: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本项目比选人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五、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2016年5月19日15:00(北京时间)。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
       成都市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06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少陵路19号
       邮  编:610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8-8506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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