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防暑降温及急救药品采购已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比选范围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防暑降温及急救药品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期限:2年
二、采购清单、技术标准要求
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三、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则需具备有效新版营业执照);销售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及以上。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请于 2016 年5月3日至 2016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在成都市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香大厦14楼1408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逾期不再报名: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均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五、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2016年5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
成都市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1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少陵路19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28-85060752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香大厦14楼
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028-85561545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