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业主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全额,比选人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比选.
一、比选范围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二、技术规格要求
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三、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万元)。
2.比选申请人应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满足需要的固定场所和了解相关防护用品知识的人员。须持有国家相关机构核发至今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证件;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票资格(或可代开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请于 2016 年5月3日至 2016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在成都市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香大厦14楼1408持下列文件领取比选文件,过时不再报名: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均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
五、比选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17日09 :30(北京时间)。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
成都市少陵路19号,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1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少陵路19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28-85067023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洗面桥街33号艺墅花香大厦14楼
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028-85561545
2016年5月3日